询 比 价 通 知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港储项目码头工程安装工程(一标段) ;
2.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功能区盛虹炼化(连云港)港口储运有限公司厂内;
二、 招标范围及要求:
1. 招标范围:
管架 GJ-Y191 ~ GJ-Y423管道面漆及绝热工程 。
2. 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 。
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设计规范、图纸、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和标准 、 业主相关行业标准 要求。
4. 工期要求:接中标通知书后 7日内开工,满足招标方总体进度要求。
三、 施工要求:
1. 施工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 , 工程量按施工图纸计算。
2. 投标方应对招标范围中的主要施工内容向招标方提供施工方案。
3. 施工用电、用水投标方须从招标方指定电源点及水源点自行接入, 按表计量 ,水、电单价按当 地信息指导价中确定的单价执行, 临时水电设施的建设、维护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现场为确保养护用水,投标方自行打井费用及水质检测相关费用,由各区域投标单位分摊。
4. 投标单位须严格按照 招标 单位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在投标单位施 工承包 范围内,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均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
5.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做好工程计量、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施工资料收集等工作,服从招标单位对现场的各项协调安排。
6. 投标单位负责施工期间所产生垃圾的清理清运。
7. 投标单位须保证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收取的工程进度款要优先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员工工资影响合同履行,招标单位有权代付拖欠员工工资,工资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 合同计划工期:
1. 计划开工日期: 20 21 年 4 月 1 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21 年 7 月 9 日
2. 工期顺延:
(1) 不可抗力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
(2) 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暂停。
(3) 业主和招标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 工程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依据
(1) 山西省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版);
(2)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 企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或者参照 山西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201 8 版)、《费用定额》( 201 8 版);
(5) 本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
(6)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7)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8) 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他的相关资料。
2.投标报价要求
(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同一单位工程相同子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 含税工程量清单全费用 综合单价 报价 。
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应是投标人正确、全面完成招标文件所述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 辅材费 、机械费、措施费、规费、管理 费、利润、税金等,并考 虑了应承担的一切风险,包括市场价格变化、利率和汇率变化、政府政策调整、定额调整、费率调整和税收变化等。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投标报价不得包含任何价格调整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 施工期间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零星用工,如场内所有物资的装卸、运输及验收、垃圾清运、试验用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用工、成品保护用工等,均视为包含在所报单价内。
(4) 投标报价单价中应综合考虑在施工期间的 成品、半成品保护 费用。
(5) 投标报价单价中含工人的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及其他保险。
(6)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7) 本次报价不接受不平衡报价,投标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自身实力对每一个子目进行科学报价。本次工程招标合同价格包含了投标单位组织人员机具到场全部费用,不再另计机械进出场费等任何费用。
六、 工程款支付
甲方在确认乙方的工程进度报表后 14天内,乙方按甲方财务管理规定完善付款手续、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方可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按确认后的当月(季)完成工程量 80 %,在乙方按甲方规定办理财务收款手续后支付。交工验收后付至完成工程量 90 %,结算资料生效后,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乙方除质保金外的全部款项,结算总价的 3 %作为本分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甲方收到发包人退还的质保金后 30 天内无息付清。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含 3%税金工程量清单全费用固定总价报价 。
七、 税费:
由中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开具 3% 增值税 普通 发票。
八、 其他
本工程为 公开 招标,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若发现转包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九、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地点 : 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港储码头工程项目部
寄送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大道徐圩国际社区 17栋
时间: 20 21 年 4 月 6 日 9 : 00 时前
联系人:冯鑫 15203862090
十一、 报价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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