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5A档案库房设备与智能检察听证设备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容城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区域 | 容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31日 10: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3日 09:30 |
开标地点 | 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容城县金台西路109号)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尹志鹏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5061572 |
采购单位 | 容城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5600782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5061572 |
项目概况
5A档案库房设备与智能检察听证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2021E101
项目名称:5A档案库房设备与智能检察听证设备
预算金额:1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
采购需求:5A档案库房设备与智能检察听证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智能检察听证设备供货、安装、调试;60天内完成5A档案库房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支持节能环保政策,但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容城县金台西路10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供应商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并核验通过后,即可在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容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
联系方式:0312-5600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联系方式:0312-506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志鹏
电 话:0312-506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