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899001A008498,
正定县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 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0]153号、正行审招标核[2020]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本项目共 28 个住宅小区,建设地点为正定县工商局家属楼、服装厂家属院、常山小区、人行家属院、人寿保险公司家属楼、元件厂家属楼、中行旧楼、建筑公司家属院、卫生局家属院、公路工程队、人财保险公司家属楼、石油公司家属楼、常新家园、原热力公司商务局家属院、商业楼、县联社南楼、物资局家属院、土产家属楼、汽修厂家属院、信用社家属院、医药公司家属院、种子公司家属院、教育局家属楼、公安分局家属楼、兴城公司楼、沙矿办小区、惠宁巷、荣军小区(旧楼)等 28 个小区内。2.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对正定县28个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包括路面硬化、便道铺设、增设路缘石、雨水管网、更新污水管网、垃圾桶、健身器材、围墙粉刷、加装路灯、弱电井、小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供热改造供回水管网、热力入户检查井、化粪池、增加室外消防栓、微型消防站、增加二次加压供水设备、灭火器、污水井检查井、阀门井、雨水口、井盖等进行更换和改造等,共涉及居民2045户,总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3.标段情况:第一标段:土建工程部分监理、相关项目管理服务及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第二标段:电力工程部分监理、相关项目管理服务及施工阶段造价咨询。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2招标范围:正定县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服务,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造价、项目管理服务,包含各阶段的相关手续办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报批及报建、报验等全过程监理、相关项目管理服务及施工阶段造价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适用于本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同时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咨询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3.3监理人员的配备最低应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二标段(适用于本项目电力工程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同时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咨询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3.3监理人员的配备最低应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信誉要求: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其他要求: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申请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申请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申请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申请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申请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31 09:00至2021-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正定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39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周文旗
| 联系人: | 马昌达 |
电话: |
0311-85175105
| 电话: | 0311-83807366-8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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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3807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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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jzbz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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