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廊霸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廊霸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1】8号、永发改招标核[202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3412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08718平方米,绿地率为 80.89%;铺装面积2521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园建工程:园区、停车厂、园路道路铺装共24109平方米,新建儿童/健 身活动塑胶广场共882平方米,嵌草砖地面220平方米,设置logo景墙116延米、特色廊架700平方米、定制LOGO标识1个、条石台地289延米、特色坐凳120个、健身活动器械1套、儿童活动设施1套,新建读书亭1座,新建卫生间4个共465平方米,非机动车停靠站4个;(2)绿化工程:种植乔木、灌木8807株、地被植物108718平方米;(3)景观水电工程:包括景观电气工程、景观排水工程和景观给水工程。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廊霸路东起裕丰街交口,西至裕华街交口,全长约3.68km;总工期:185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施工工期1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竣工验收后养护期为2年,养护期结束后交由当地相应管理单位管护。
2.3投标报价上限:6684.7367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竣工验收后养护期为2年,养护期结束后交由当地相应管理单位管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31 09:00至2021-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5 10:00,地点为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6.2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 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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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永清县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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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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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海燕
| 联系人: | 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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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303161238
| 电话: | 0316-26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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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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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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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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