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21-XJK16-GC039-00 2021年岩心、岩屑图像高分辨率扫描采集技术服务
2021年岩心、岩屑图像高分辨率扫描采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ZY21-XJK16-GC039-00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对2021年所有取心井(评价、产能、天然气)钻井现场的岩心进行普通光高分辨率扫描图像采集,对含油气岩心进行岩心荧光图像高分辨率采集,对指定井目的层的含油气岩屑进行普通光和荧光图像高分辨率扫描采集、建库管理及网络发布技术服务内容(取心段岩屑不进行扫描)。
2.2招标范围:2021年钻井现场岩心、岩屑图像高分辨率扫描采集技术服务项目,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中标原则:按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评分得分前2名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情况下,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2.4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项目所在地。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1-XJK16-GC039-00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业绩、技术能力等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在钻井现场对岩心(普通光、荧光)、岩屑(普通光、荧光)图像高分辨率扫描采集及网络图像库建设能力,具有相关资质或专利;有近3年在油田进行过岩心或岩屑图像分辨率≥500DPI、实现岩屑放大倍数7倍及以上的扫描采集技术服务的国内业绩。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下属的两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03月31日10时00分至2021年04月05日23时59分: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②通过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为优化标书费投标人领取取发票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投标人现场领取发票往返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新疆分中心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
要求: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10时00分00秒。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每标段递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5.4投标人应考虑因网络及UKEY不确定性对上传投标文件的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
七、评标和澄清
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投标人不得在评标过程中,主动向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或打听评审情况。
八、评标结果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中标候选人公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刘洋 电 话:0990-688716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吕冰倩 电 话:0990-6265216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年 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