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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裕丰安置区及教师村改造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
项目概况
广丰区裕丰安置区及教师村改造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fxdhw-2021-007-03
项目名称:广丰区裕丰安置区及教师村改造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91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1F000424928 | 广丰区裕丰安置区及教师村改造雕塑制作及安装项目 | 1 | 批 | 4891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6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列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及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0:00 至 2021年04月0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相关资料(为便于评标,请投标人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若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不一致,以电子标书为准)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必须下载,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3、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详细了解,否则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
4、本项目的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13879376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丰县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2幢1楼
联系方式:13576367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1387937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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