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堰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协作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十堰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协作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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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十堰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协作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13号九龙太阳城7单元1703室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T-42210009-210771
项目名称:十堰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协作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14.56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14.56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42210009-21077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1】XM1175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协作机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约1514.56万元
6、最高限价:1514.56万元
7、采购需求:财政评审服务,本次公开招标共分3个项目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对3个项目包进行投标,最多中3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HBT-42210009-210771-01
(2)项目包名称:十堰市2021年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第1-23号子项,选取23家合格供应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约1354.56万元
(6)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HBT-42210009-210771-02
(2)项目包名称:十堰市2021年信息化项目评审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第24号子项,选取1家合格供应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约40万元
(6)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HBT-42210009-210771-03
(2)项目包名称:十堰市2021年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决算及专项资金核查评审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第25-29号子项,选取5家合格供应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约120万元
(6)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2020年修正))规定的要求;
(2)第2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2020年修正))规定的要求;
(3)第3包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13号九龙太阳城7单元1703室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3、方式:
3.1方式一:现场获取
(1)获取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13号九龙太阳城7单元1703室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2)须提供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2方式二:网络获取
(1)投标人须将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380787615@qq.com进行网络获取,邮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联系人:龚超(17671129172)。
(2)须提供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标书费付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注:汇款银行资料:
户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开户行: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路支行
账号:82010000002804279
汇款时,请备注“投标单位全称+210771”
4、售价:2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有序排队,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等工作。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本项目开标将不组织唱标,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尽快离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李岚金,0719-8109589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027-87273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超、余江、吴兴云、李一周
电话:1767112917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13号九龙太阳城7单元1703室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
联系方式:李岚金,0719-8109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龚超、余江、吴兴云、李一周,027-87273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超、余江、吴兴云、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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