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大道(安新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大道(安新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安新县改革发展局以关于白洋淀大道(安新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改发投字(202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安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安新县白洋淀大道两侧大约50米范围,南起安新消防,北至容城县界。
计划工期:30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安新白洋淀大道(安新消防至容城县界,全长9.4公里,总设计面积约92.6公顷)两侧各50米范围内绿化整治及两侧各增加一条3.5米宽慢行道(非机动车道),同时对白洋淀大道两侧排水沟进行水系梳理,慢行道两侧布置驿站、标识、照明等服务设施,城区段景新风景园西侧设置消防主题公园,园内布置儿童活动空间、雕塑小品等。
项目总投资:9328.4万元。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2信誉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明确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单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9 09:00至2021-04-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9 09:30,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安新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新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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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新县安新镇雁翎西路221号
| 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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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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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3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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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马股长
| 联系人: | 于鹏飞、张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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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马股长
| 电话: | 18903272523、1300223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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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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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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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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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titc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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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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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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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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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28047482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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