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起步区 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原水管线下穿津保铁路(霸徐段)工程高铁桥梁安全评估编制服务单位,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项目基本情况
1.1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政府投资、已落实。
1.3工程概况:
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工程,原水管道需穿越既有津保高铁。为保证原水管道的正常使用和铁路行车安全,根据铁路设 计(运输〉规范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原水管道穿越津保高铁采用2-1.35m防护套管进行保护。
原水管道穿越铁路的平面位置系根据建设单位的总体规划结合铁路桥墩的位置,本着满足规范、节约投资、保证铁路运营安全的原则确定的。本防护涵位于津保高铁新盖房分洪道特大桥132号墩与133号墩之间,管道中心里程为津保高铁左线DKlOl+208.8290。
1.4本项目采购服务的工作内容为:
起步区 1#供水厂工程(水源配套工程)原水管线下穿津保铁路(霸徐段)工程高铁桥梁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依据国家、河北省、雄安新区及铁路部门相关规定,要公平、客观的对该项目对雄安站高铁下穿的安全影响进行评估,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送审工作,直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之日为止。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6)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监测工程及安全评估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专项资格要求
2.2.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
2.2.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并完成过1个类似铁路相关的安全评估业绩,且评估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
2.2.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2.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 1 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①~③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2.5其他要求: / 。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
3、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1.本 项 目 比 选 公 告 发 布 媒 介 为 中 国 雄 安 集 团 招 标 采 购 管 理 平 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概不负责。
2.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比选文件。(注册审批时间预计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注册并充分考虑审批时间)。
3.报名及比选文件下载: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中以补充答疑、澄清、更正通知等形式发布,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登陆各自平台查阅,因申请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比选文件补充答疑、澄清、更正通知等而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 2021年3月29日 18:00。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澄清递交截至时间:同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09:30,递交地点为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
2.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
5、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祁经理
联系电话:0312-5675201
比选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五单元101室
联系人:冯少华、李炫
联系电话:0312-5666156、15231974562
6、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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