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营平市场钢构修复等零星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
福建省厦门市开元路147号营平农贸市场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投送报价时须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3月31日前同营平市场齐经理联系拿取招标文件,必须持《现场踏勘确认单》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名确认(作为投标文件资料,若没有确认单则投标无效),根据施工场所现状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本项目报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价,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若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则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上午10时,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溪岸路49-53号美仁宫市场二楼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开发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联系人:营平市场齐经理 13950119871
招标人:厦门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溪岸路49-53号美仁宫市场二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050859039
2021年3月26日
现场踏勘确认单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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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平市场钢构修复等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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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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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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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了解并熟悉本工程概况,对于招标相关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错漏项已充分理解,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中有定义不清或未明确的以招标人的解释及相关政府文件规定为准,并严格执行。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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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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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司已参加我单位统一组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现我单位对贵司的踏勘情况给予确认。
现场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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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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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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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现场踏勘确认单”作为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了现场踏勘的证明,其复印件须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原件装订与投标文件内。
2.“现场踏勘确认单”无
厦门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指定现场负责人签名
无效。
3.逾期踏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