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医学装备调研公告(YNDY202102)
03-25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学装备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NDY202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妇幼医学装备调研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内容
数量
主要用途及基本需求
包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可做精浆生化项目
包2
流式细胞仪
1台
可做精子DNA碎片检测
包3
麻醉机/呼吸机消毒机
2台
用于消毒麻醉机、呼吸机内部回路,不损伤麻醉机、呼吸机内部元件(如传感器、电路板等),可消毒记录
包4
电动手术床
6张
1、全电动液压驱动;
2、具有两套控制系统,一套为有线控制器,另一套为手术床床柱固定控制器;
3、床板均可透过X线;
4、满足截石位/平卧位等多个手术体位要求;
5、床板至少包括头板、上背板、下背板,坐板和分体腿板等;
6、有电动一键式沙滩椅,一键式大腰桥,一键式复位功能。分腿板可单独调节升降。具备内置电动小腰桥功能,以满足侧卧位手术体位时,术野暴露充分的需求;
包5
无创血红蛋白监测仪
1台
连续无创监测术中血红蛋白和脉搏率
包6
手术显微镜
1台
男科显微手术开展需要,用于显微镜下睾丸精子提取术
包7
肌电与诱发反应仪
1台
用于开展甲状腺外科手术
包8
超声骨密度仪
1台
用于准确测量评估人体骨密度
包9
可视软性喉镜
2套
用于检查呼吸道疾病,成人、儿童各一套
包10
可视硬性喉镜
3套
危重病人抢救时可在直视下行气管插管。可供气管插管教学使用。适用于新生儿。
四、调研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一级代理商。
4、如属医疗设备,所投设备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或备案凭证(Ⅰ类)。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3月31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确认函(附件1)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调研资料(202102-包*)+李工(收)”,调研当天现场请递交附件2:省妇幼调研项目文件格式(2021版)制作的胶装(拒收散装)文件(一式两份)及附件3:设备议价表(要求加盖公章,单独拿出来,一式两份)即可。
六、其他说明:维修项目资料可参照采购文件格式,维修项目需具有维修资质;
七、联系人及电话:李工(女) 020-39151616 八、调研日期:2021年4月1日14:00 九、洽谈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大堂一楼技能培训中心一区。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采购资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附件1:参加确认函
附件2:省妇幼调研项目文件格式(2021版)
附件3:设备议价表
设备科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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