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边防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2021-03-26
西双版纳州边防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双版纳州边防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xsbnggzyjyx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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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2021-0011
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边防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01063.1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采购边防地理信息系统及边防指挥中心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之日起,免费维护期至少3年;
5.4质量要求: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等当事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故按要求本项目将优先就近来购本地或本省产品和服务;
2.3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
2.4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起至开标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的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除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外,同时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下同),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材料(①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参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发送至33971104@qq.com进行信息登记确认,[emailprotected]/* */�邮箱。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修正、补充。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投标人请于以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招标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8869144161;4006727666)。
4.售价:¥600.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时间安排]。
2.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国际会展中心A区二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提交:投标人网上提交需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
1.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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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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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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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提交账号:53050169875109666666-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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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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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0691-2123034;
中心财务室:0691-2138587;
技术咨询电话: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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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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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提交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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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 号:5305 0172 8637 0000 0199
联系人:银芮
联系电话:0875—2236039(代理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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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网、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监督电话: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871-63956098、63956099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7号景咏办公楼(边防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陶伟
联系方式:13578109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888321149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 采购公告.pdf | 2021-03-26 09:28:16 | |
采购文件
附件: |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 西双版纳州边防信地理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3.25.docx | 2021-03-25 14:09: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