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4月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ZFCG[2021]40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52.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2.0万元。
6、采购需求:阜宁县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用农产品、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食品流通、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餐饮服务环节等安全抽样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本次具体采购范围和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7、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食用农产品环节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检验850批次,采购预算为53.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标段:食品专项整治和保健食品环节安全抽样检验,其中食品专项整治抽样检验565批次、保健食品抽样检验35批次,采购预算为36.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标段: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检验550批次,采购预算为33.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标段: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安全抽样检验,其中食品生产加工抽样检验400批次、餐饮服务抽样检验100批次,采购预算为30.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注:每个竞标人(供应商)可同时投四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8、服务期限: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9、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检测内容)。
3.2申请人近3年内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近3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如被发现上述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采购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采购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供应商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供应商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供应商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1606)。
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3月26日8:30至2021年4月2日19:00。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请各潜在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磋商文件(由于磋商文件发售系统,无法识别0元支付,故磋商文件系统中磋商文件售价为0.01元,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可以凭单位支付证明办理退还手续)。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09:00整(北京时间)
2、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8日09:00整(北京时间)
2、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2、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
八、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本次采购项目付款均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采购人在确认成交供应商已完成全部抽样检验任务,以及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书无误,并收到成交供应商的结算发票后,于60日内予以结算(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阜宁县阜城镇兴隆路2号
联系人:顾红兵 联系电话:13961927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4. 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联系电话:0515-69917082
采购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21年 3月26 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投 标 的 函
致:(采购人)
(代理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报名“阜宁县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编号:FNZFCG[2021]40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磋商文件。现由于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信用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