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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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FCG-20210315001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0507-2021-00130
项目名称: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286102.36元
最高限价:建设工程费用为人民币2286102.36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1472.16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86102.36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程,现状车道为双向2车道,车行道总宽6m。由于该道路主改造方案近期无法实施,又由于现状道略过于老旧,周边条件较乱,现状条件无法满足日新增的交通求,因此将对该段进行道路临时改造。本次设计考虑在利用现状车行道的基上向外拓宽新建中央分隔帝、车行道、人行步道,及配套的排水设施、绿化科植,改造总长约292m(内容详见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协本--(预算)编【审20201158】)以及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建设工程费用为2286102.3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1472.16元【①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程-道路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0163.64元;②龙湖区外砂街道青年路(蓬发路-园林路)临时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308.52元】。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45日历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人员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办事处
地址:国道三二四线外砂路段
联系方式:0754-8640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29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7296683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办事处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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