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仪征市挂[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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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仪征市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21(工)-1幅 | 开发区弓尾村 | 49986 | 工业 工业用地 | 0.70≤容积率 | 40%≤建筑密度 | 绿化率≤15% | 50 | 300 | 1050 | 10(万元) | 2021(工)-7幅 | 开发区弓尾村 | 17682 | 工业 工业用地 | 0.70≤容积率 | 40%≤建筑密度 | 绿化率≤15% | 50 | 100 | 372 | 5(万元) |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规定,规范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竞得人就工业项目投资发展管理,在《仪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须签订《仪征市工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
1、宗地编号:2021(工)-1幅
建设内容:电子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500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宗地编号:2021(工)-7幅
建设内容:电子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500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仪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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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4月13日,到http://221.226.28.92:7777/view/link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仪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2:7777/view/link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4月14日起至2021年04月2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17时。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221.226.28.92:7777/view/linkIndex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1(工)-1幅
报名时间:2021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4月14日9时 至2021年04月23日17时。
2、宗地编号:2021(工)-7幅
报名时间:2021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4月14日9时 至2021年04月23日1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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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挂牌成交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经仪征市政府批准后,依照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按照出让时点价格结合已使用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该宗地范围内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情况给予补偿或由受让人自行拆除。(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及文件由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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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荀女士
联系电话:0514-83417993(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4-8029019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竞买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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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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