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镇迎宾路、人民街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907001A008388,
大营镇迎宾路、人民街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营镇迎宾路、人民街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枣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营镇迎宾路、人民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枣发改审批[2021]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大营镇迎宾路、人民街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大营镇迎宾路(及北出口)改造提升和人民街改造提升。1、大营镇迎宾路(及北出口)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迎宾路提升改造长2000米(迎宾路北出口至人民街处),其中道路护栏更新约1700米,人行道拆除及新铺面积约24600平方米,路灯拆除更新及异地安装,以及给排水、绿化(含花池、护栏等)、部分立面改造、景观小品、亮化、电力及配套等提升改造。2、大营镇迎宾路人民街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人民街提升改造长2625米,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翻修约20160平方米,人行道拆除及新浦27300平方米,道路护栏更新约2600米。路灯拆除更新及异地安装,以及给排水、部分立面改造、绿化(含花池、护栏等)、景观小品、亮化、电力及配套等改造提升。
3招标内容:上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注: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为准。
4招标编号:ZDYRHS-GC-2021-003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7建设地点:枣强县大营镇迎宾路、人民街。
2.2招标范围:(1)勘察: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探、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设计资料的收集,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及有关规范内规定的内容。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协助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报批、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施工(含采购): ①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人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方面、工期方面、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及所有相关评估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总验收合格等及相关规范内规定的内容,保证项目可以稳定持续运行满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图纸所涉及的全部范围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相关图集建筑标准的相应要求和发包人相关技术及商务要求、项目概算所涵盖所有内容等;同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含在标内;②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派出专人协助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环保、节能、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勘察资质:
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或综合类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拟派勘察负责人:
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可以为3及以下),其中施工单位1家和设计单位1家和勘察单位1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2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可以为3及以下),其中施工单位1家和设计单位1家和勘察单位1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5 09:00至2021-03-3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枣强县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利安胡同安泰住宅楼1幢2单元2层102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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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志国
| 联系人: | 李世清 |
电话: |
0318-8347773
| 电话: | 17703189995 0318-666815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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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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