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城区滨河景观提升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代表采购人发布磋商公告,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响水县城区滨河景观提升规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受响水县水务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响水县城区滨河景观提升规划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1、采购编号:XSXSWJ-FSCG-202101
2、项目名称:响水县城区滨河景观提升规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人民币99.3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招标人为响水县水务局,招标项目为响水县城区滨河景观提升规划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项目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日起15日历天 完成。
7、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符合性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不接受公证件)。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证书原件)。
3.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园林绿化类或市政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 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
注:①响应供应商按要求提供上述(1及3.1-3.4)所需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符合3.5-3.6条款的同样视为资格审查不符合。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方式:
时间:2021年3月25 日至2021年3月29日。
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代理公司联系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响水县黄海路种子公司三楼。
售价:600元/份,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响水县水务局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4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响水县水务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规划方案形成初稿并向县水务局汇报后支付中标额的 30%,规划方案形成中期成果稿并向县政府汇报后支付中标额的 30%,方案通过评审后支付中标额的 30%,规划方案完成报批程序后一年内付清余款。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县水务局
地 址:响水县双园路441号
联系人:梅中林
联系方式:13851184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黄海路西侧种子公司三楼
联系方式:13815502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 话:18912599025
响水县水务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报名确认函
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 项目名称 》磋商公告内容要求,我单位(符合或不符合)投标条件,现确认 (参加或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电话:
邮箱号:
投标单位(盖章):
回复日期:年月 日
注:报名请如实填写以上信息,确认参加请盖完公章邮件(170534759@qq.com)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