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1年终端地包商奖励机制入围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标包1:鄞州东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波翼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标包2:鄞州南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波振达睿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标包3:鄞州西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波翼起来时代通信有限公司
标包4:慈溪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慈溪市鼎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标包5:余姚东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波翼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标包6:余姚西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余姚市亿腾通讯有限公司
标包7:北仑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波振达睿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标包8:海曙西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波翼起来时代通信有限公司
标包9:海曙南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波翼起来时代通信有限公司
标包10:镇海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波翼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标包11:宁海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宁海胜联通讯器材店
标包14:象山 中选人数量:1家
中选人名称:象山美高美数码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9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5757821930
邮箱地址:lifeng3.zgtj@chinaccs.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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