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GC-FS-C-2021-032(招标文件编号:FJGC-FS-C-2021-032)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清市中宝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元华路8号三福龙景小区三期11栋113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42.90019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清市中宝物业有限公司 | 劳务外包 | 1、采购人公共部位的保洁、清洁,垃圾收集; 2、采购人公共部位的强弱电系统维护;(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保洁服务要求 1.1、工作范围:医院大楼内公共走廊,门诊室,病房,会议室,医院院内停车场等。(详见响应文件) | 1年,合同签定后十个日历日内所有服务人员到位。 | 1.2.1、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统一着装,仪表整洁;文明用语;行为规范,服务热情。(详见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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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卫平、游栋明、方永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①若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下,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4500元;②若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按1.50%收费费率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43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报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20.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
3、价格扣除:
福清市中宝物业有限公司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磋商小组评议,符合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431701.92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431701.92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403261.80元。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1年03月24日(项目编号:FJGC-FS-C-2021-0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江镜镇卫生院
地址:福清市江镜镇
联系方式:方永峰/0591-85728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吴艺灵/0591-83393310、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艺灵
电 话: 0591-83393310、8339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