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包头车辆段集经油漆采购公开集体议价公告采购公告中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包头车辆段集经油漆采购公开集体议价公告采购公告中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详细内容:
|
2021/3/23
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2021年3月对油漆及相关附属材料进行公开集体议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
标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不含税)
税率
交货地点
1
淡黄铁路机车车辆用聚氨酯面漆固化剂
TB94-80
kg
渠道
29.10
13%
包辆修配厂
2
双组份聚氨酯实色漆(淡黄)
TB94-80
kg
渠道
29.10
13%
包辆修配厂
3
双组份聚氨酯实色漆(橄榄绿)
TB94-80
kg
渠道
37.90
13%
包辆修配厂
4
双组份聚氨酯实色漆固化剂(橄榄绿)
TB94-80
kg
渠道
30.80
13%
包辆修配厂
5
聚氨酯中涂漆
TS94-70
kg
渠道
21.90
13%
包辆修配厂
6
聚氨酯中涂漆固化剂
TS94-70
kg
渠道
19.40
13%
包辆修配厂
7
醇酸面漆(中灰)
T9802
kg
渠道
15.80
13%
包辆修配厂
8
聚氨酯漆稀释剂
13-4
kg
渠道
12.90
13%
包辆修配厂
9
醇酸面漆(黑)
T9802
kg
渠道
12.30
13%
包辆修配厂
10
醇酸稀释剂
X-6
kg
渠道
10.90
13%
包辆修配厂
11
丙烯酸改性醇酸磁漆(海灰)
B04873
kg
渠道
24.90
13%
包辆修配厂
12
丙烯酸稀释剂
X-5
kg
渠道
7.90
13%
包辆修配厂
13
高温驼灰丙烯酸快干磁漆
TW61-61
kg
渠道
9.90
13%
包辆修配厂
14
高温稀释剂
TW61-61
kg
渠道
7.90
13%
包辆修配厂
15
专用稀释剂
102
kg
渠道
7.90
13%
包辆修配厂
16
磷酸三钠
Na3PO412HO
kg
渠道
4.90
13%
包辆修配厂
17
原子灰
150-900
kg
渠道
27.50
13%
包辆修配厂
18
车皮绿醇酸磁漆
T9802
kg
渠道
14.90
13%
包辆修配厂
19
灰醇酸腻子
C07-5
kg
渠道
4.90
13%
包辆修配厂
20
丙烯酸改性醇酸磁漆(浪花白)
B04873
kg
渠道
28.90
13%
包辆修配厂
21
脱漆剂(去膜剂)
T-1
kg
渠道
12.90
13%
包辆修配厂
22
牙黄醇酸磁漆
T9802
kg
渠道
9.90
13%
包辆修配厂
23
醇酸调和漆(紫棕)
Feb-42
kg
渠道
13.80
13%
包辆修配厂
24
丙烯酸醇酸快干磁漆(钛白)
B04873
kg
渠道
14.90
13%
包辆修配厂
25
银粉漆
A100
kg
渠道
12.90
13%
包辆修配厂
26
醇酸磁漆(桔红)
T9802
kg
渠道
9.90
13%
包辆修配厂
27
橄榄绿醇酸磁漆
T9802
kg
渠道
9.90
13%
包辆修配厂
28
淡黄醇酸磁漆
T9802
kg
渠道
9.90
13%
包辆修配厂
29
醇酸清漆
11-型
kg
渠道
9.90
13%
包辆修配厂
30
红丙酸醇酸快干磁漆
B04873
kg
渠道
17.90
13%
包辆修配厂
31
酞青蓝醇酸磁漆
T9802
kg
渠道
9.90
13%
包辆修配厂
32
玻璃钢胶衣兰
TN5014H
kg
渠道
20.90
13%
包辆修配厂
33
玻璃钢胶衣灰
TN5014H
kg
渠道
9.90
13%
包辆修配厂
34
黑防锈漆
C53-31
kg
渠道
7.90
13%
包辆修配厂
35
环氧腻子
H07-5
kg
渠道
7.90
13%
包辆修配厂
36
102专用稀释剂
12*1
kg
渠道
7.90
13%
包辆修配厂
37
金色特种防腐剂
18*1
kg
渠道
10.30
13%
包辆修配厂
38
6136金色特种防腐漆
18*1
kg
渠道
10.30
13%
包辆修配厂
39
军绿丙烯酸醇酸磁漆
B04873
kg
渠道
21.90
13%
包辆修配厂
40
铁红环氧底漆CSRPDX0701
25KG*1
kg
渠道
31.86
13%
包辆修配厂
41
环氧底漆固化剂CSRPDX0701
4KG*1
kg
渠道
31.86
13%
包辆修配厂
合计
652.22
注:1、所有产品最低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2、本次议价采购期限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
二、技术要求
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铁路产品认证及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我厂将对部分产品到铁路指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发现产品不合格不予采购,并取消该供应商的合格供方资格,终止与其的采购合同,并追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给予更换,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相关一切损失。
三、主要事项
(一)物资基本、辅助性能要求: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铁路标准、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各项技术参数及标准需按照铁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文件执行。
(二)质量保证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材料、化工品附件等的产品源头质量造成的工艺及质量问题、人员伤害、职业危害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索赔费用由供货方负担。所售产品必须提供有效质量证明,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将对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三)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2)原包装供货,不得更换包装。(3)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需方通知后三日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四)交货日期要求: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天,技术证件(产品合格证)随货交付需方。代理商所供产品必须为授权生产厂原厂产品。
(五)履约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六)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验收方式:按铁路(或有关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入库前对产品进行随机抽验,产品不合格,不予入库。
(八)评标方法:本次集体议价采取经评审合格的总价最低价(产品单项、总价均不得超标底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质条件、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样品进行现场评审。在资质条件、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样品比对全部合格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供应商。
(九)现场测试:投标人需自带铁板(尺寸约500mm*500mm),提前刮腻子,携带原包装油漆,现场开封进行喷涂测试。
(十)投标资料以现场提供为准,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或未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资料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喷涂样品、投标资料费用等)由投标单位自负,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十一)本次招标供应商试验样品均不予退还,且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二)本次中标方如因任何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协议,可使用次价候选厂家供货。
(十三)对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在前期被列入我单位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永久不得参与我单位本业务投标。
(十四)已被列入我单位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铁路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认证证书,所售产品符合国家及铁路质量技术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2020年任一季度缴税凭证)
5、具备铁路认证部门发放的油漆及涂料等经营许可,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生产厂家及代理销售商,代理产品为生产厂家原厂产品。(须提供有效的铁路认证部门发放的CRCC生产认证资质证书。)
6、具有铁路或非铁路运输业车辆外皮涂刷同类业务供货业绩。
7、不予受理的投标人投诉:(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集体议价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7)投诉人未按照公开采购须知要求提交资料的。
五、竞标单位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铁路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一级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及生产企业的相关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复印件);③其他相关技术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④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⑤业绩证明(附近两年2019-2020年销售合同和发票各一份)。⑥报价单必须按照公告物资顺序编号依次报价。⑦携带电子版一份。
以上内容以公开采购文件中的为准,开标后不得补充、修改。所报材料需提供原件一份(开标会现场审查),标书正、副本各一份(加盖公章,我厂留存)。
六、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0时
集体议价时间: 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火车站西侧一公里处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文件咨询电话、传真:0472-2893189 联系人:刘露洋18686197979
八、报名方式:将报名表书面发送至邮箱xpcscjyb@163.com。
报名表发送邮箱后需致电:13674737519,联系后将《公开议价采购须知》和《关于公开采购文件编制的说明》发至报名方邮箱。
九、报名表格式:
报名表
(公章) 日期(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承揽方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姓名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编号
十、关于成交的说明
1.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会上确定成交人。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承揽方领取《合格供方通知书》。
2.对未成交的报名人不解释原因,不退回议价文件。
十一、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承揽方收到《合格供方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议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承揽方违约,议价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组织的各项议价活动,并将其列入不良承揽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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