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农经【20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封山育林1.5万亩(包含整地、栽植、苗木供应和病虫害防治、工程碑建设等内容)。
计划工期: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区涉及兴隆县大杖子镇南道村、车河堡村、高杖子村、关杖子村和獐帽山林场。
2.2招标范围:封山育林1.5万亩(包含整地、栽植、苗木供应和病虫害防治、工程碑建设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植树造林或绿化工程,并具有自行协调项目涉及的乡、村及林地所有者能力;2、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3、至少具有1名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资质技术人员(提供2021年1-3月份养老保险证明);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3 17:00至2021-03-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5 14:0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隆县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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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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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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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罗长青
| 联系人: | 刘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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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4-5055852
| 电话: | 0314-507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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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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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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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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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2770941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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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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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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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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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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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501687308000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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