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无(招标文件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阿克苏鼎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52.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阿克苏鼎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将食堂劳务外包给专业的餐饮管理公司,要求餐饮管理公司外包服务人数不少于7人,主要负责职工食堂餐饮工作,包含食品烹饪、环境卫生、餐具洗消、食品留样、安全防护等(不含食材、烹饪设施设备等采购费用) | 将食堂劳务外包给专业的餐饮管理公司,要求餐饮管理公司外包服务人数不少于7人,主要负责职工食堂餐饮工作,包含食品烹饪、环境卫生、餐具洗消、食品留样、安全防护等(不含食材、烹饪设施设备等采购费用) |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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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晓青、贺军、喻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8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东大街32号
联系方式:李忠煜 0997-2283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疆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西湖大道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赵丹婷 1869976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婷
电 话: 1869976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