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详细内容: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23日 09:5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楼332室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30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开标室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宇项目联系电话0431-88073777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单位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0431-82158333代理机构名称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宇,0431-88073777
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楼33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10312-FW03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购置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 注 1 单帐篷 12平米 顶 42 40 具体采购明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 棉帐篷 12平米 顶 49 2 棉被 2.1米×1.5米 床 330 3 棉褥 0.89米×1.93米 床 210 4 棉大衣 87式大中小号 件 70 5 毛毯 2米×1.5米 条 300 6 折叠床 1.8×0.6×0.4 张 300 7 厕所帐篷 (含简易厕所) 12平米、带蹲位、坐便 套 1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详见(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3 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详见(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3 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至 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楼332室 方式:1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楼332室; 3 方式:持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KGCGZX2021-003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编号:TY20210312-FW031.2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1.3 预算金额:40万元1.4 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购置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 注 1 单帐篷 12平米 顶 42 40 具体采购明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 棉帐篷 12平米 顶 49 2 棉被 2.1米×1.5米 床 330 3 棉褥 0.89米×1.93米 床 210 4 棉大衣 87式大中小号 件 70 5 毛毯 2米×1.5米 条 300 6 折叠床 1.8×0.6×0.4 张 300 7 厕所帐篷 (含简易厕所) 12平米、带蹲位、坐便 套 10 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1.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1.7 交货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详见(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2.3 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三、获取招标文件3.1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3.2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楼332室;3.3 方式: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未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公示页截图;“”网站的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4)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4 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4.2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2 本次公告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联系人:王工电话:0431-82158333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联系人:赵宇电话:0431-880737773. 监督部门信息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平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电话:0431-821586332021年03月19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工,0431-82158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 联系方式:赵宇,0431-8807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宇 电 话: 0431-88073777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