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子包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1年03月23日 11:0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1:08预算金额¥18.349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20-85645549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4号广州国际科贸中心4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38471750代理机构名称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A栋二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5645549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办公场地设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4号402房自编413号多年,根据天河区财政局指导意见,决定对人才办办公场地进行搬迁,拟调剂广州海关石牌西物业作为我办办公及服务用房。鉴于广州海关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不能马上进行场地移交,故区财政局指导我办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及服务用房,期限一年作为过渡期。我办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及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55.5平方米,租期10个月。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3490000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二)说明 一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现有办公场地交通便利并为广州市内群众、企事业单位等服务对象所熟知,为保证过渡期办公场地的延续性,在原有场地办公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群众,而原有场地只能向原有租赁方进行续租;二是若过渡期选址新办公地点,没有足够的时间申报、搬迁及装修,时间较为仓促,为不影响人才办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拟给予续租;三是延期一年续租赁现有办公场地事项已经天河区财政局国资科同意,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3号三层三、公示期限2021年03月23日 至 2021年03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4号广州国际科贸中心4楼 联系方式:020-3847175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天河区采购办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联系电话:020-3892354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A栋二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564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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