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明港镇邹庄村国道107高庄路口沿下赵湾至邹寨路面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1-15
三、资金财政资金
四、项目基本情况:
4.1建设内容: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4.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4.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4.4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五、开评标信息
5.1、开评标日期:2021年3月19日
5.2、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5.3、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六、招标公告2021年3月8日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中标情况:
包号
建设内容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信阳市誉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信阳市明港镇建设路(程国新门面房)
1412000.00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自伟(采购人代表)李 龙 张 勇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中标公示:
本项目中标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十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6-8661991
地址:信阳市明港镇 107 国道旁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13193899717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C座4层29号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376-356207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1319389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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