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采购新建车场部分设施项目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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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行政区域 | 望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 11: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505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12日 14:30 |
开标地点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三楼贵宾室。 |
预算金额 | ¥27.722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赵璨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5331776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定市望都县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参谋 0312-5536525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505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璨 0311-85331776 |
项目概况
某单位采购新建车场部分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YZDF-W1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采购新建车场部分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27.72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72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新建车场部分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77,22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本次招标不接受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505室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三楼贵宾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上查询的网页截图或件,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4.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人近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4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三楼贵宾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4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三楼贵宾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张参谋
电话:0312-5536525,13383325419
地址:保定市望都县
纪检监察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科长
电话:0312-5536241,18931895659
十、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璨
电话:0311-85331776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505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保定市望都县
联系方式:张参谋 0312-5536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505室
联系方式:赵璨 0311-85331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璨
电 话: 0311-8533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