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环湖蓝藻打捞设施设备水毁修复二期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BFGZ0006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包河区环湖沿线蓝藻打捞设施设备深井检测维修拆除及围隔安装、打捞船船体维修及发动机维修、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1130.5万元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包河区环湖沿线蓝藻打捞设施设备深井检测维修拆除及围隔安装、打捞船船体维修及发动机维修、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2301791015100000201408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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