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03-21 17:44|发布单位: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4-01|项目监管地:随州市直辖|
【项目概况】
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原东城派出所办公楼四楼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C2021-03-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1]XM0529号
3、项目名称: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
对随州市本级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已确定为建设用地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主要任务一是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标图建库,二是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三是专项规划报审,四是工作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六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规划、土地管理类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并提供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至少3个月的缴纳证明);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或住建或水利或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原东城派出所办公楼四楼财务室)
3、方式:
供应商于公告期内持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委托代理人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根据“申请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持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参加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服务承诺书; 6)2019或2020年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最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发票或凭证; 8)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截图及信誉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15号
联系方式:0722-3596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
联系方式:1537728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537728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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