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专项资金采购家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采购人:鲁东大学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4号(鲁东大学) |
联系方式:0535-6695483(鲁东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县(区)只楚南路1号华鼎房屋办公楼四楼 |
联系方式:0535-6222272 |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专项资金采购家具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0348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通风柜等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须具有近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所投产品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42.795000 | B | 三人沙发等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须具有近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所投产品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17.625000 | C | 活动白板等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须具有近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所投产品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12.030000 | D | 课桌椅等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须具有近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所投产品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9.140000 | E | 铁衣柜等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须具有近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所投产品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87.600000 | F | 钢木方凳等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须具有近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所投产品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39.240000 | G | 窗外晾衣架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须具有近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所投产品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2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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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1年3月21日8时0分至2021年3月26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华鼎房屋办公楼四楼(只楚南路1号) |
3.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网上报名成功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所投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我公司邮箱sdjzyt6222272@163.com。 |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
四、公告期限:2021年3月21日 至 2021年3月25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4月1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华鼎房屋办公楼四楼(只楚南路1号)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华鼎房屋办公楼四楼(只楚南路1号)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柳得雨联系方式:0535-6222272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