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电务段2021年食堂、伙食团、流动作业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HDWLCZ2021-001
一、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哈密电务段现就哈密电务段2021年食堂、伙食团、流动作业餐料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哈密电务段管辖范围内各食堂、伙食团及流动作业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所需餐料(蔬菜、鲜肉类、副食品及其他)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且不在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以上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5.投标人须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检验报告、采购诚信书、食品质量承诺书、售后能力、采取应急措施及承诺、对供货及时性的承诺)的证明。
6.投标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项目的经营业绩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9.1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9.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 (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9.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10.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需带原件备查)。
11. 本项目不得第二次委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投标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需带原件备查)。
1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明书(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260号哈密电务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3月21日18时08分起至2021年3月26日19时00分止,每日9 时 00 分至 19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线下请到哈密电务段提交报名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902-7122636,18154892239。
线上请按以下步骤进行报名:1.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随机码”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成功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3.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或【支付】按钮,进行报名操作。4.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3)未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260号哈密电务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3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260号哈密电务段。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电务段
详细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260号哈密电务段
电话:09027122636
项目联系人:姓名:办公室采购招标人
电话: 18154892239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哈密电务段
日期: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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