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宁都县长胜镇防洪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宁都县长胜镇防洪工程,已由(赣水河湖字【2019】3号)和宁府办抄字【2020】3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都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都县长胜镇。
2.2 招标规模:本工程位于宁都县长胜镇琴江上,本项目实施范围:起点为长胜镇长安大桥,项目终点在中江大桥下游500m青树村附近,距离宁都县城30km。本次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C15砼生态预制块护坡加固总长3.65km(采用粘土填筑运距10km),抛石固脚长0.46km,疏浚河段3处总长1.25km(河道清淤疏浚、土方弃渣等运距均为3.0km),新建下河踏步共18座,其中上游段10座,河湾段8座;施工临时道路宽5.0m,长1.08km;施工仓库根据业主提供的场地就近布置与河堤内侧空地,占地面积为300m。具体详见设计报告及图纸,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2021年5月05日开工,2022年5月04日竣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1424702.78元。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注册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www.jxsggzy.cn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若施工标参加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本工程不设置业绩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2日起至2021年04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4月12日15:00分前;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22.8万元
7.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1日17:00
7.3账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请各潜在投标人任选一个银行账号直接转入。
相关: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进入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3、投标人选择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
其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效),开标时同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查询结果,银行保函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如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无法开具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他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但是开具银行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宁都县长胜镇防洪工程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银行保函受益人名称为
:宁都县水利局。
4、投标人选择纸质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投标人选择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开具投标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宁都县长胜镇防洪工程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否则,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同时需对投标保函进行编号,注明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如为外市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还应注明在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责任必须为连带责任。保函受益人名称为:宁都县水利局。
8.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标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上岗证,并不得有岗位人员重复,拟承担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单位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提供拟投入人员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8.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4本项目施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8.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评标过程中需按招标文件内容提供《到岗承诺书》。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新冠肺炎防控事项: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和《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 7 号令》等文件精神, 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行“扫赣通码+亮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方式进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确保可追根溯源。省外人员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请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附件)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水利局
地 址:宁都县博生西路41号
联 系 人:揭先生
电 话:15870707038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6-6号商住楼四楼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13517979275
监督单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6816780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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