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泸县长江干支流水质改善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县长江干支流水质改善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县发改行审【2020】280号、泸县发改行审函【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泸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四川省泸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2020】280号、泸县发改行审函【202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天兴镇、百和镇(含百和场镇、土主场、五通场)、潮河镇、太伏镇(含太伏镇、新路场)4个镇和县经开区、医药产业园雨污管网进行改造与新建,其中重力流管网19458米、压力流管网1434米、管网修复5216米、管道清淤11532米、预留三级管网43773米。
2.2建设地点:泸县天兴镇、百和镇(含百和场镇、土主场、五通场)、潮河镇、太伏镇(含太伏镇、新路场)4个镇和县经开区、医药产业园。
2.3招标范围:对天兴镇、百和镇(含百和场镇、土主场、五通场)、潮河镇、太伏镇(含太伏镇、新路场)4个镇和县经开区、医药产业园雨污管网进行改造与新建,其中重力流管网19458米、压力流管网1434米、管网修复5216米、管道清淤11532米、预留三级管网43773米;设计、采购、包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内的保修工作。
2.4建设工期:12个月(含设计周期)。
2.5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设计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且相关资质和业务范围以入川登记为准;施工单位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牵头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为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4-1510:3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
https://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 CA 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 xxx.LZZF,含图纸)。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泸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香源路6号
联 系 人:柯女士
电 话:0830-887006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22层2206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28-8616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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