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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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19日09:16
评审专家名单
胡静蓉,张炎松,朱煜宗,潘益亮,汪国珍,孟凡创,蔡平辉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泽挺
项目联系电话
0574-88972255
采购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88907806
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新丰路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4-88972255
一、项目编号:FHZFCG(2020)223D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6705185(元)
浙江诚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928号
2
最终报价:6540853(元)
浙江上鑫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通途西路799弄1号翠园大厦10楼
3
最终报价:5250920.4(元)
浙江景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江北区长兴路677号、685号、687号3幢17-1-22室
4
最终报价:3705435(元)
宁波泰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河路滕明楼A幢一单元40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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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锦屏街道、方桥街道、西坞街道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70日历天
详见招标文件
2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岳林街道、尚田街道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70日历天
详见招标文件
3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江口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70日历天
详见招标文件
4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莼湖街道、裘村镇、松岙镇管网普查及清淤
宁波市奉化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网普查及清淤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70日历天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胡静蓉,张炎松,朱煜宗,潘益亮,汪国珍,孟凡创,蔡平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标项一中标供应商收取54673元,向标项二中标供应商收取53934元,向标项三中标供应商收取48129元,向标项四中标供应商收取36643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337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5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07806
质疑联系人:蔡平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07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新丰路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泽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72255
质疑联系人:王智帅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722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传真:/
联系人: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2021年02月23日2021年03月1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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