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NYJGC20210203(招标文件编号:HNYJGC20210203)
二、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安局文保支队餐饮和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阳市昊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高新区海河大道西段南侧蓝湾假日二期18号楼3单元4层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2.9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阳市昊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安阳市公安局文保支队餐饮和物业服务项目 | / | / | 3年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服务质量达到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正式合同服务期限包含试用期)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邢华、李相成、陈国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代理服务费按中标(成交)金额1.5%计算,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32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安阳市公安局文保支队餐饮和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安局文保支队餐饮和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NYJGC20210203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3月15日
四、评审日期: 2021年3月18日15时30分
评审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09房间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安阳市公安局文保支队餐饮和物业服务项目
| 安阳市昊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高新区海河大道西段南侧蓝湾假日二期18号楼3单元4层01号
| 229400元
|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邢华、李相成、陈国庆(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代理服务费按中标(成交)金额1.5%计算,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03722822
地址:安阳市长江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景超
联系电话:0372-5021038
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10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安阳市公安局
河南豫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公安局
地址:安阳市长江大道
联系方式:陈先生15903722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豫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510室
联系方式:景先生0372-5021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先生
电 话: 0372-502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