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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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塔城市中心区集中供热新增100t热水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塔地发改投资[202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城市中心区集中供热新增100t热水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7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院内
2.工程规模:新建100t热水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TCS2021022032800101001
塔城市中心区集中供热新增100t热水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施工-采购
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④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公用设备(动力)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塔城地区塔城市
地址:
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邮编:
邮编:
834700
联系人:
贺磊
联系人:
孛珠山、王宜芳
电话:
18309019000
电话:
0901-622541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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