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营口银路流体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原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0日,债权本金295万元,利息12.47万元,诉讼费3.55万元,债权总额311.02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企业概况
债务人营口银路流体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0日,位于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68号,法定代表人孙少俊,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阀门、管件、水处理设备、非标设备,机械加工。
三、担保情况
保证人营口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营口抚营凿岩钎具制造有限公司、孙少俊、孙银路。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胜诉。财产保全情况:1.首封保证人孙银路所有的房屋一处,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8-56号,120.66平米,无抵押;2.首封保证人孙少俊和张洋洋共同所有的房屋一处,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湖大街227乙-47号,137.92平米,该房屋有抵押;3.轮候查封债务人营口银路流体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两处3279.14平米及土地使用权两宗28045平米,抵押权人营口银行为首封。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电话:0411-83708283
传真:0411-83679009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67066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