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营口铭泽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原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0日,债权本金499.64万元,利息171.16万元,诉讼费用5.90万元,债权总额676.7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二、企业概况
营口铭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建大街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强,股东孙娇60%、王洪强40%。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研发;制作及安装;机械加工;生产加工、研发植物纤维环保衍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化肥(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肥、土壤重茬调理剂(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肥、菌剂(危险化学品除外)、冲施肥、水溶肥、叶面肥、有机无机混合肥料、掺混肥料、各种园艺肥料、化肥;回购、收购农家肥及农副产品;电铸磨具、电子产品、生物玻璃节油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碳素制品、农业机械、农机配件、铝矾土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矿产品、机械加工;水处理;经销;石油焦、焦炭、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情况
(一)抵押:债务人名下机器设备2套,为立式高速射出机,型号MH-350T-1S;
(二)质押:保证金质押50万元;
(三)保证:营口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名营口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孙忠明,丛敏,博洋(辽宁)游乐园有限公司。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电话:0411-83708283
传真:0411-83679009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67066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