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18日 19:4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行政区域惠东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9:4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预算金额¥52.52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工项目联系电话13537280104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752-8169672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工/0752-7823089附件: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X-2021C01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 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至 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2-8169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联系方式:郑工/0752-7823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13537280104
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