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萨大路大同段保洁清雪服务采购重新启动及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202015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萨大路大同段保洁清雪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应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重新启动。
(二)应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环卫机械设备证明材料的资格要求条款由原来的:
提供以下环卫机械设备的证明材料:
总质量≥6300kg清扫车1台;总质量≥24000kg洒水车2台;总质量≥5000kg垃圾压缩车2台;载重量≥15000kg自卸车5台;容量≥1m3装载机2台;铲斗≥3m3、钩斗≥0.25m³挖掘装载机1台;总质量≥9500kg载货专项作业车(自卸式垃圾车)1台;
①如属自有的,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件所注明的所有人应与投标供应商一致);②如供应商在投标前已经与相关机械设备的生产单位签订了书面的采购意向合同,则供应商可提供有效的采购意向合同(采购意向合同应1个月内实际采购到相关设备);③如属租赁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应不少于1年)及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租赁的车辆可以正常上道并使用;承诺函格式不限)。
变更为:
提供以下环卫机械设备的证明材料:
清扫车1台;洒水车2台;垃圾压缩车2台;自卸车5台;装载机2台;挖掘装载机1台;载货专项作业车(自卸式垃圾车)1台;
①如属自有的,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件所注明的所有人应与投标供应商一致);②如供应商在投标前已经与相关机械设备的生产单位或经销商签订了书面的采购意向合同,则供应商可提供有效的采购意向合同(采购意向合同应1个月内实际采购到相关设备);③如属租赁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应不少于1年)及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租赁的车辆可以正常上道并使用;承诺函格式不限)。
(三)应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3月25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4月8日9时30分。9时30分前进入远程开标大厅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注:本项目已重新发布招标文件,请已报名供应商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更正日期:2021年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变更事宜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大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福路50号
联系方式:13936836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 http://ggzyjyzx.daqing.gov.cn/
联系方式:0459-615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史洪胜
电 话:1393683605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话:0459-615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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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