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红湘街道冶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蒸湘区红湘街道冶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已经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衡蒸发改[2020]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蒸湘区红湘街道冶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红湘街道冶金片区解放西路35-39号院落、解放西路15-19号、衡祁西巷2-20号居民楼。
2.3 项目概况:衡阳市蒸湘区红湘街道冶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改造区域面积79100平方米。改造道路工程,雨污、给排水及燃气工程,小区绿化及附属工程,照明工程,公共服务设施。
2.4 投资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855.05万元;
2.5 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80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8.2施工: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和相关官方网址下载资料;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6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两家;
3.8.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8.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8.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应从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4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必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先使用CA锁进行注册后,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再同时使用CA锁,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蒸湘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龙女士电话:18773438069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中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46号泰豪通信大厦B座4楼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8807349929
监管单位: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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