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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
精密空调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DLDT5-JD-2021-03)
1. 招标条件
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批复》(发改基础[2015]3027号)文件批准建设。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控制中心精密空调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中国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总承包管理部集中采购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中铁大五总包〔2017〕26号);
相关其它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1 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3.2 规模
建设规模见工程概况
3.3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17年04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4月(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工期进行调整)
3.4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4.1项目概况
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线路全长24.484km,全线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车站18座,其中换乘车站6座,分别为劳动公园站(与7号线换乘)、青泥洼桥站(与2号线换乘)、火车站(与快轨3号线和6号线换乘)、梭鱼湾站(与4号线换乘)、后盐站(与快轨3号线&金普南延线换乘)、后关村站(与1号线北延线换乘);设有控制中心1座,控制中心1座,主变电所2座;最大站间距3.560 km,最小站间距0.563 km,平均站间距1.36km;项目投资概算为182.17亿元,是中国中铁以PPP模式实施,特许经营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5.5年,运营期为19.5年,计划于2023年4月全线通车运营。
3.4.2招标范围
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控制中心精密空调物资采购及其伴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物资供应、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接口协调、技术资料支持等)、仓储、运输、装卸、质保期服务等。(物资需求清单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用户需求书》)。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招标需求清单及数量(除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外),如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资质条件
4.1.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唯一的有效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每个精密空调品牌自行投标或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
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单位的机电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体系认证证书)及CCC认证证书、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所投标的物生产或供货能力,近五年(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具有2个及以上大型公共设施项目供货及伴随服务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及清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单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原件备查)。且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投标人与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必须一致,原件备查,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1.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连续三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时,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财务状态无亏损。投标时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1.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企业被裁定破产状态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不接受被政府、行业及主管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铁集团列为不合格供方且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1.6其他要求
4.1.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1.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1.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1.6.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2 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包件投报方式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一个包件。
4.4 投标人须知责任
4.4.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控制中心精密空调物资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标的物情况提供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当合同最终签订,无论标的物是否为同一家供货,均视中标人为唯一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应保证标的物的所有产品满足《用户需求书》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标的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确保系统设备安全可靠运营。
4.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本项目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法律规定或裁判文书判令招标人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3月19日 9 时至 2021年3月23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的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号:1105016551000000034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行号:105100009047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例:CREC-DLDT5-JD-2021-03,JMKT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5.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1)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bzhaobiao@163.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5.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包件响应界面中确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5.5 招标文件售价: 见附件2包件一览表,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月16日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 2021年4月16日08时30 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10时00 分),递交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解放路223号大连中山希尔顿欢朋酒店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本网站(www.{wz_now)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地铁五号线总承包管理部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42834999
采购供应服务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联 系 人:沈先生 杨先生
电 话:15035774884 15194596816
电子邮件:lbzhaobiao@163.com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地铁五号线总承包管理部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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