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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委托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18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央环保督察委托检测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8日 22:0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洪分平台(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羽项目联系电话024-81963970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324813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第一商城B座1509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963970附件:附件1中央环保督察委托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央环保督察委托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18 至 2021-03-25 撰写单位: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苏羽 (中央环保督察委托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环保督察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39 项目名称:中央环保督察委托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1.配合分局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相关投诉案件以及案件后续整改过程中必要的废水、废气、地下水、土壤、辐射、噪声等项目等相关检测服务。(具体任务以实际发生为准) ★2.接到任务通知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1.配合分局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相关投诉案件以及案件后续整改过程中必要的废水、废气、地下水、土壤、辐射、噪声等项目等相关检测服务。(具体任务以实际发生为准) ★2.接到任务通知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及在省级环保厅备案登记的环境监测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洪分平台(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洪分平台(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须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邮箱等信息)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nznxmgl@163.com并电话确认。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3、本项目共2包,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 联系方式: 024-25324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第一商城B座1509室 联系方式: 024-81963970 邮箱地址: lnznxmg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2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羽 电 话: 024-8196397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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