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庭空调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18日 22:5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庭空调采购项目(二次)品目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组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8日 22:5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4: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会议室预算金额¥13.1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鹏项目联系电话0951-5699246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南家园北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4018156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569924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4466 项目编号: NXCX-2020ZC251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庭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31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31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庭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空调机组 1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31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31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备注:(1)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3-18 08:30:00 至 2021-03-25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3-30 14: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03-30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将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本公司将会给报名通过的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注: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将Word版《报名登记表》与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2、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南家园北侧 联系方式: 0951-4018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 联系方式: 0951-5699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钊 电话: 0951-40181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鹏 电话: 0951-569924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报名登记表.doc 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