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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市经十路跨川东港大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东台市经十路跨川东港大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19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标公告



东台市经十路跨川东港大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不见面交易系统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经十路跨川东港大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已由东行审投【202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市政养护所,建设资金来自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经十路跨川东港

2.1.2建设规模:河道宽度约60m,道路总长度约530m,道路宽度约32米,桥梁主桥一跨过河,满足川东港六级航道要求。包含桥梁、桥梁接线道路、排水、绿化、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设计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投资人民币8799.9129万元(包括设计费、建安工程费)。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450 日历天竣工(设计: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完成规划方案完善工作;方案经业主方确认后25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420日历天竣工)。

2.1.5 其他:

2.1.5.1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

(2)采购设备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3)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并按相关的规范检测、评定、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合格工程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4)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设计、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负,与招标人无涉)。

2.2招标范围:经十路跨川东港大桥工程总承包,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上,自行踏勘现场完成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总承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取得招标人同意后可进行专业分包,但必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所有的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航评、洪评、水土保持、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中标人需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的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且必须按要求运出施工范围以外;

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如工程需要);

7) 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a、b及以上资质要求 :

a、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桥梁)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b、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有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的企业,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者【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④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资质,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安全合格证书(B证);

⑤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没有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以及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暂停期、处罚期或限制期内的。

(2)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且未被撤销或被更正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如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8年度或2019年度)。

3.3.3投标人须保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在2020年8月后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2020年6月10日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被通报的,按下列条款执行):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在盐城市内发生安全事故,被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a.一般事故至投标截止日未满180日的;

b.较大及以上事故至投标截止日未满1年的;

c.外省企业除按a、b两款执行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我省投标资格,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在盐城市范围以外江苏省境内发生安全事故,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a.省内企业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至投标截止日尚未期满的;

b.外省企业暂停投标资格,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我省投标资格,至投标截止日尚未解除的;

c.本省企业在2020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二起事故通报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满90天的。

(3)在我省范围内因违法建设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执行上述第(1)、(2)条外,从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发生一般事故未满1年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未满2年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1自2019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或招投标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没有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工期、质量或违约解除合同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其投标文件无效。④本工程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⑤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投标文件加盖牵头方单位章即可。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8时45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实施的监督。

10.其他说明10.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已接收的则退回。10.2方案补偿:方案补偿:中标单位不予补偿,定标第二名补偿3万元,第三名补偿2万元,定标第四名补偿1万元,定标第五名补偿0.5万元。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设计成果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有权免费使用定标候选人的设计成果。

10.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4本工程为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可用胶装或线装,不得采用活页、压条等其他方式装订。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6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6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6提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无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失信行为等查询截图。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则还需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6提供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还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等查询截图。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市政养护所招标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地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12-104号

联系人:曹进 联系人:王阳羊

电话:13655112056电话:18012518166



2021年3月18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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