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
湘潭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施工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政发改基【2019】49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项目编码:2019-430321-48-01-042460,项目业主为湘潭县中交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并已落实到位,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湘潭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湘潭县境内省道、县道、乡道及村道共2456.8km。治理措施主要分为五大类:集镇公路改移、弯急陡坡路段、水毁恢复工程、安保工程、路基窄路路段等安全隐患消除。其它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要求。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容为准。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9320.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7019.1万元,招标控制价为:202万元。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共分为一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招标范围 | 一个标段 | / | 2456.8km | 湘潭县境内省道、县道、乡道及村道共2456.8km。治理措施主要分为五大类:集镇公路改移、弯急陡坡路段、水毁恢复工程、安保工程、路基窄路路段等安全隐患消除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
2.3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限为:48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2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在最近5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完成过一条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且合同金额不小于202万元的公路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职务,提供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允许中/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8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 月18 日至2021年3 月2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1年 3 月 25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在 湘 潭 市 交 通 工 程 电 子 交 易 平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 CA 证 书 。 湖 南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详 见 此 网 址 :(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湘潭市交 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按照湘潭市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4月 8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 A 栋 2 楼)。
5.2请投标人登录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未按照5.2、5.3条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 息 ” 板 块 , “ 获 取 线 下 保 证 金 账 号 ” 栏 目 内 ( 网 址 : http://ggzy.xiangtan.gov.cn/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获取相应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该账户。(线下 项 目 获 取保 证 金 账 号 及 查 询 操 作 手 册 详 见 :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4129.jhtml)。
6.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特别: 1、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交易中心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9、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中交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鸢尾路【城投(湘潭)制水有限公司内】
项目联系人:娄先生
电话:0731-57887206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周银河周君珊
电话:0731-58399777 19967244070
监督部门:湘潭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218号
电话:0731-57887206
温馨: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6、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