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ZB02-2021-GZB037-03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氨水液碱和石灰石粉等采购
(招标编号:LNZB02-2021-GZB037-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氨水、液碱和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自筹 ,招标人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氨水、液碱和石灰石粉采购,投标人以标段为单位参与投标,可兼投可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即:
(001)2021年氨水采购
(002)2021年4-10月份液碱采购
(003)2021年石灰石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1年氨水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生产厂家须具备一套完备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氨水生产系统及软水处理系统(或更高规格),且氨水日生产能力不低于30吨,并提供照片等资料。
5.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厂家的有效合作关系证明文件(合同或协议、进货发票等,含第4条)。
6.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7.提供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
8.提供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最少3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9.通过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投标人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纪录。
(002 2021年4-10月份液碱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4.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厂家的有效合作关系证明文件(合同或协议、进货发票等)。
5.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提供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
7.提供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最少3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8.通过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投标人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纪录。
(003 2021年石灰石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具有独立经营资质的矿山企业。
4.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5.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
6.提供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最少3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7.通过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投标人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纪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8日08时30分到2021年3月25日8:30至16:00
获取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ngyongcn@126.com进行报名:⑴营业执照副本;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购买招标文件之汇款证明(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出不退。注:参考本公告第七项 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3:30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9日13:30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购买文件资格材料发送至:jiangyongcn@126.com
邮件正文内容标注以下内容:
(1)参与项目名称及标段
(2)投标单位准确名称
(3)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附件应包括(扫描件或清晰照片):⑴营业执照副本;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购买招标文件之汇款证明(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2、购买招标文件之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汇款附言:GZB2021-037
3、标书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相应开票信息,发票于开标当日当面向招标公司工作人员索取。
4、招标文件将由代理公司发送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5、其他事宜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杨童瑶
联系电话:024-25378100-8709
邮箱: fxkz201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21室
联系人: 姜 勇
联系电话:024-23391009
邮 箱: jiangyongcn@126.com
标书价格
500元/标包元
开标时间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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