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老小区加装电梯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岸区老小区加装电梯EPC总承包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500108-04-05-7564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幸福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用户自筹,资金性质:国有。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岸区上浩社区、上新街社区、下新区社区。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加装电梯数量为53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171.628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781.305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781.3053万元。
2.4 招标范围: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不含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竣工试验、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设计: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设计范围的各项专项论证和评估,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完成各类评审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采购: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
(3)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
(4)其他: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纸的报批(审查)、规划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
2.5 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EPC交钥匙工程,缺陷责任期36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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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项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资质:
㈠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应满足1)要求,并且具备下列2)、3)要求中任意一项:
1)因本项目为老小区加装电梯,暂无固定点值班室,投标人需承诺所投电梯应安装无线五方通话、无线电梯轿厢视频传输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相关设备需采用成熟的产品。
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B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㈡若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应满足1)、2)要求,并且具备下列3)、4)要求中任意一项:
1)投标人须取得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即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所代理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3)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建安费1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电梯供货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所投品牌电梯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者电梯代理商,另外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和施工任务,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5)除了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鲜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年3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1年3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4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接标处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电 话:023-6298812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幸福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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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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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万科万悦汇2B幢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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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雷女士
|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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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3-62795377
| 电话:023-6330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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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真:023-6330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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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老小区加装电梯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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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091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2169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0995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477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39804 |
南岸区老小区加装电梯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定稿).doc 龙门浩片区加装电梯招标.xlsx 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