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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一、二、三、六号线站内有人值守便民服务设施糕点类业态(含乳制品)租赁项目(第二次)(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一、二、三、六号线站内有人值守便民服务设施糕点类业态(含乳制品)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一、二、三、六号线站内有人值守便民服务设施糕点类业态(含乳制品)租赁项目(第二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商拟计划铺设39个有人值守便民服务设施糕点类业态(含乳制品),按线路分四个标段,租赁期限:3年(含免租期1个月),其中:二标段大坪车站商铺1暂定租赁期限为2年4个月(无免租期),三标段红旗河沟车站商铺3暂定租赁期限为1年(无免租期)。每个项目标段单独进行租赁权招商。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所属线路站点 | 商铺总数量(个) | 总面积(㎡) | 租赁期限 |
一标段
| 一号线(朝天门-尖顶坡)
| 8
| 114.86
| 3年(含免租期1个月)
|
二标段
| 二号线(较场口-鱼洞)
| 7
| 138.54
| 3年(含免租期1个月),其中:大坪车站商铺1暂定租赁期限为2年4个月(无免租期)
|
三标段
| 三号线(江北机场-鱼洞)
| 7
| 114.55
| 3年(含免租期1个月),其中:红旗河沟车站商铺3暂定租赁期限为1年(无免租期)
|
四标段
| 六号线(北碚-茶园)
| 17
| 276.54
| 3年(含免租期1个月)
|
注:1、招标人仅向投标人提供租赁场地,其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装修费、设备购置费、电费、水费、物管费、税费(增值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的增值税)等)。
2、根据运营、建设的需求,招标人有权对位置布局进行变更或取消,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
3、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的4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同时中多个标段。若投标人中标后而不能履行该标段合同,或者存在拖欠招标人租金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该标段合同,因此所有潜在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参与投标。
4、其他内容详见第五章“有人值守便民服务设施面积及位置”、“图纸(电子版)”。
5、首批次移交的场地(租赁期限三年的)含有免租期,后续批次移交的场地(租赁期限不足三年的)无免租期(租赁期限不足三年的场地,其移交时间、暂定租赁期限及年租金计算公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第五章其他资料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和实际交付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其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6月1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