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鲁岗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2030001001,
保定市鲁岗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鲁岗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保发改投资[2020]9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定市鲁岗公园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457.9㎡。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地,园路及场地铺装,管理用房,游览、休憩、服务公共用房,厕所,水景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实施范围以招标人指定的实施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并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8 09:00至2021-03-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3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路 88 号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电谷源盛广场b座2615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王腾
| 联系人: | 褚旭、杜聪聪 |
电话: |
0312-5828576
| 电话: | 0312-595758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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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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