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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绣水街(五一路至矬口方沟段)、安抚路(潮白新村至新华大街段、新开大街至绣水街段)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15.绣水街(五一路至矬口方沟段)、安抚路(潮白新村至新华大街段、新开大街至绣水街段)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3-18
详细内容:



绣水街(五一路至矬口方沟段)、安抚路(潮白新村至新华大街段、新开大街至绣水街段)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绣水街(五一路至矬口方沟段)、安抚路(潮白新村至新华大街段、新开大街至绣水街段)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绣水街(五一路至矬口方沟段)、安抚路(潮白新村至新华大街段、新开大街至绣水街段)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2)建设地点:香河县绣水街(五一路至矬口方沟段)、安抚路(潮白新村至新华大街段、新开大街至绣水街段)

(3)建设内容:香河县绣水街(五一路至矬口方沟段):新建污水主管道、检查井、污水用户切改。安抚路(潮白新村至新华大街段):拆除潮白新村至新华大街段d500现状合流管道、雨水口及过路管;新建雨、污水主管道、检查井及雨水口、污水用户切改等。人行道翻修、路缘石更换、树池更换、交通标线恢复、新建路灯。安抚路(新开大街至绣水街段):新建部分雨水主管道、全线污水主管道、检查井、污水用户切改等。

(4)设计周期:7日历天

(5)质量标准: 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6)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续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所有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进行查询,如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市政专业或道路专业)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400850330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所有投标单位需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否则投标无效。若开标后投标单位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8 09:00至2021-03-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www.hebpr.cn/)”廊坊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3 09: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97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崔艳霞



联系人: 杜亚杰

电话:

0316-5180014



电话: 1538383291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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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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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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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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